互联网极大地压缩了信息横向传输的空间和时间,改变了过去信息与人、物之间的时空关系,蕴藏着带动经济社会多向发展的可能性。
而“互联网思维”就是把握和挖掘这些潜在可能性的方法,其特征大致包括以下方面:
1、平等性
平等性,即人们在网上平等对视、对话的表现形态和基本态度。
首先,在网络平台上,人们的身份、职业、地域、年龄等社会标识都被淡化、忽略和剥离,每位网民都化身为一个简单的“ID”;
其次,网络互联的过程就是将话语权打坏、均衡分配的过程,网上的每个人不以势大而言重,不因位卑而权弱;
再次,随着移动互联网和社交网络的发展,人际关系因此而重组,人们依据爱好爱好、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等在网上聚合、平等对话。
2、互动性
互动性,即信息的双向互通。这是互联网实现人人互联的前提条件,也是其他媒体无可比拟的优势。网上信息不再是流水般的单向流动,而是不同观点和意见的交流、交锋和交融,既改变了传统的静态单一的交流模式,也改变了舆论参与的方式和频率。
舆论生成的路径和规律,网上评论、新闻跟帖成为舆论新形态。同时,信息的跨时空实时互动,改变了信息传播者和接受者的关系,尤其是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的互动,将网络世界与现实社会充分“链接”,网上网下即时同步,网上网下交融互通。
线上的发布与线下的反馈、线上的质疑与线下回应成为移动互联时代新常态。
3、多元性
多元性,就是形形色色现实社会中的人在网上的本真呈现和自然绽放的状态。
互联网是一面折射和反映现实社会的多棱镜,因为反映的角度、立场和取向不同而多元多态。
一是话语权分散。一元与多元,大众与小众,主流与边缘并存,多元性带来互联网内容的丰富性,但也让网络信息纷繁复杂、良莠不齐。
二是表达渠道多元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网络应用的多样,在表达渠道、表达方式上也呈现多元多性的状态。
三是表达主体多元化。互联网既是个体价值观表达的渠道,也是群体利益诉求“争取”的平台。
4、体验性
互联网分享的便利,使“身临其境”和“现身说法”者的体验和感受更具真实性、说服力一是见证者与参与者角色转换更频繁。互联网生活中,网民不再是一成不变的旁观者,而是在社会事件中不经意完成角色转变的参与者和体验者。
二是网络“随身性”促进体验参与。随着移动互联网与社交网络的兴起,网民不再满足于表态与附和式的意见表达,便捷的移动网络可以让参与者实时发布相关感受至互联网,让更多的人参与或关注。
三是“现场感”“参与感”越来越受到重视。每一位网民都有可能是产品的体验者、推销者,也可能是突发事件的报道者、见证者,真实感受和“瞬时呈现”使“体验”更具说服力。
5、开放性
信息传播无边界、进入低门槛,使互联网一诞生就天然地成为汇聚和分享的平台。
互联网的开放,不仅是一种空间形态,更是一种的观念和态度。因为开放所以汇聚,使得互联网上存在不同的文化、观念和生活方式等大量信息,网络空间成为一个丰富多样的世界;因为开放所以“零门槛”,只要有网络,你便可使用和进入互联网;因为开放所以“分享”。
“上传”和“下载”是互联的基本形式,这意味着你不仅能贡献自己的想法和主意,也能借鉴别人的创意和思路。
“共享”和“免费”成为这个时代每一位网民的信息“福利”,开放精神也成为“互联网思维”的内核,与时代精神高度契合,相互促进与推动。
6、个性化
相对于现实社会,互联网更低限度的约束,更自主的表达,成为人们自我展示的很佳平台。个性化是互联网的活力所在,也是中国网民鲜明的标签。
一是网民构成。这个主要“由80”、“90后”等群体组成的网络主体,也因其群体本身的“个性鲜明”而极富色彩。
二是社会背景。当下社会思潮交融交锋激烈,交通的便利和通讯的发达进一步加深了这样的交流和碰撞,社会层面的个性化通过互联网得以凸显和放大。
三是网上人人表达、众声喧哗,为了在芸芸网民中凸显自我,在巨量信息中不被湮没,网民更会为个性而“个性”地求关注、求点赞。展示“我”的个性化和满足个性化的“我”,使互联网更加纷繁复杂。
创业创新必须与国家的政策不谋而合。现在正是互联网时代,未来的生意离不开互联网,离不开互联网思维,不要玩理想主义,现实才是王道!草根创业创新必须懂得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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