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庄宇默
近期,国务院国资委领导接连会见中国互联网巨头马云和马化腾,商谈合作事宜,被人歪曲为“公私合营”,新闻中心官微“国资小新”专门发文批驳此一说法,认为“央企+互联网”是国企混改模式之一,是市场主体的合作共赢,不是所谓的“公私合营”。
按照目前的互联网经济发展格局,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规则,国有资本要想在互联网经济领域获得较高份额,需要投入的资金量极为巨大,超出相关治理机构的能力。国有资本投入互联网经济领域,其理性目标应该是在此前国有企业未有亮眼表现的重要领域以市场化方式分享增长红利。一些观点以“公私合营”命名此一进程,是典型的反应过度,事实上也难以影响此一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心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混改的方向不会变,可见,一些观点所说的“公私合营”的论调完全不靠谱。
近年来,国企国资改革很为重要的一个变化,是强调改革重点从以管企业为主到管资本为主转移。与此相应,做大做强国有企业的主要目标也随之调整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本治理机构在很具增长性的领域做出好的绩效,由此必然成为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的重要途径。新世纪以来表现抢眼的互联网经济领域成为国有资本投入的重点领域之一,同样是必然之势。无论是向其他资本开放国企垄断领域,还是国资投入其他资本主导的领域,只要是遵守法律的市场化交易,这些混合所有制改革都是值得鼓励和推动的。
其实,中国互联网经济在新世纪的快速发展,本身是以往相对宽容政策的一个成果,国有经济系统对互联网企业的成长提供了重要的支持。这一机制与1980年代国有经济体系与集体经济体系为私营经济发展提供人才及市场等多方面支持,有着诸多相似之处。其一,世纪初政策层面为互联网企业发展提供了非常宽松的政策环境,很多方面在具体实践中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近年来中心推进的放管服改革,很大程度上可以视为对世纪初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的监管领域的承续和推广。其二,近年来,民间和社会资本主导的互联网企业通过对新经济空间的开拓,事实上不断影响着社交媒体、金融、通信等领域的国企垄断格局,互联网企业的领域开拓得到了政策面非常宽容的对待。例如在本世纪初,在获得网络版权方面,我国也为门户网站的初期发展提供了重要助力。近年来,互联网企业在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是活跃的力量之一,也是电信资费持续下调等放管服政策很重要的企业受益者。
本世纪以来,众多国有企业如传媒企业在互联网经济领域也做了多番开拓,但受制于激励机制等原因,还需要进一步通过机制创新来拓展业务,获得成功;在国有企业体系内,目前也未孵化出重量级的互联网企业。国企在互联网经济等新兴领域的表现仍待加强,这也是国企国资改革重点转向管资本为主的重要原因。当前,在国企垄断领域和垄断国企持续向民间资本尤其是崛起于互联网领域的民间资本开放之时,国资向民间资本占优势的互联网经济领域投入,是一个相互投入、共生共赢的进程,是中国经济良性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持和鼓励这一进程,就是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支持。真正需要关注的,不是国有资本对互联网经济领域的投入,而是如何进一步完善混合所有制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使之更为规范,更能体现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更能体现法治精神。
文章地址:https://www.tianxianmao.com/article/online/60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