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十余年来,我国消费互联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涌现了阿里、腾讯等一批世界知名企业。但消费互联网在蓬勃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三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第一,参与者之间的博弈往往是零和游戏。不管什么行业领域、面对什么竞争对手,消费互联网竞争到很后往往是赢家独吞整个市场。因此,很多早期互联网企业不计成本融资烧钱扩展业务,意图打败对方。在形成垄断优势后,又对平台商户或消费者收取高昂的门槛费、服务费。这种类型的商业模式在社会总体价值创造上贡献有限,因为过度关注流量助长了假冒伪劣商品在网上的泛滥,甚至倒逼制造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第二,利用人性弱点设计各种产品。网络市场形成初期所主导的自由理念,使得网络上失信的违约成本极低,于是会出现很多企业利用人性的弱点设计各种产品来获取流量,罔顾消费者的长期利益和市场的良性发展。比如一些信息服务公司,通过各种打擦边球的图片、噱头标题吸引用户点击观看视频、新闻。这种利用人性弱点诱使用户使用产品的行为实际上是不正当的,甚至是触犯法律的。未来互联网经济的竞争,一定是在更公平、可信的环境下进行,这些利用人性弱点设计产品的公司很难长期生存。
第三、企业数据采集没有底线。消费互联网时代缺乏数据治理规范,很多互联网企业在用户使用产品的时候要求用户提供个人数据,但这个过程中,有些平台采集的数据、要求的授权和提供的服务明显不对等。明明很简单的服务,仅需要几个数据,却要求用户提供几十个数据;明明只需要一项权限,却让用户把权限全部打开,从而超范围收集个人数据。比如,有的公司获取了消费者手机麦克使用权限,通过窃听客户交谈内容而获取用户习惯,看似聪明的做法实际上已经触犯了法律。随着互联网产业不断成熟、法律法规日趋完善,上述行为在未来将会很难行得通,消费互联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须要加以避免。
下一步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必须要克服上述的三个问题,大家在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下,共同创造互联网经济的新规则,探索能够增加社会总体价值的互联网经济新路径。未来的互联网企业要尽量避免零和游戏,要从产业链、价值链入手,提升企业市场与社会价值创造能力。互联网企业在设计产品时要更好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尽量避免那些利用人性弱点的行为;在数据获取上,要尊重日益完善的关于数据资产的法律法规,合理、公开、公平地采集和使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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